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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公司专利注册代理机构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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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公司专利注册代理机构的可靠性

作者:揭阳鑫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8-10 08:24:21

本页介绍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相关资讯,包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要什么文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要多少钱,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特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时间流程等如有不清楚之处,实用新型专利概述: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称之为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是产品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

一、确定专利分类: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每种专利要求不同,如果您不确定自己的专利可联系我司,我司专利代理人会给您分析确认。

二、准备相关资料,提供以下几种资料:1、申请人提供原始技术资料和个人(单位)信息;2、请求书:在我司代理人的辅导下填写;3、说明书:对该发明的技术、领域、发明背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进行描述;4、权利要求书:应以说明书以依据,分独立权利和分属权利要求;5、说明书附图:如能以文字描述清楚技术方案,可无需附图;6、说明书摘要:摘要应写明该专利所属领域,需解决问题、技术特征和优点;7、摘要附图:将最能作为技术特征一个附图作为附图摘要。

三、提交资料:将准备好的资料文件提交国家专利局;

四、初步审查:专利局收到资料后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合格后即行公布;

五、专利授权:申请人在收到专利授权通知书后,应在指定期限内缴纳登记费、证书费、以及年费,如没缴纳费用,即当放弃该专利所有权,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后即可拿到专利证书。

六、专利期限:(1)期限届满终止: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2)未缴费终止:专利权人未照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注意事项:

1、专利名称应该简短、准确地表明专利申请请求保护的主题名称,不应含有非技术词语、含糊笼统的词语,一般不超过25个字;

2、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应当是所属或者直接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

3、背景技术部分尤其要引证包含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文件。此外,还要客观地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说明存在这种问题和缺点的原因以及解决这些问题时曾经遇到的困难;

4、技术方案是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客观而有根据地反映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进一步说明其效果,清楚、完整地描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同时说明有益的效果;

5、有附图的,应当写明各幅附图的图名,并且对图示的内容作简要说明。在零部件较多的情况下,允许用列表的方式对附图中具体零部件名称列表说明;

6、所需时间:从申请到授权一般需要6-8个月左右,办理授权手续后2个月内颁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查询盲期的过程比较复杂,需要的时间也比较长,在时最重要的一步就是商标查询,商标查询完成之后,再申请注册的成功率就会提高很多,但是在查询中还是会有查询盲期的存在。我们公司为您整理介绍查询盲期要怎么应对?

商标查询盲区是指商标局在受理商标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后,将商标录入数据库前形成的真空期。在商标调查的盲区,许多首次申请的商标都没有进入数据库,因此没有人能够找到这些商标的信息,也无法判断申请的商标是不是存在相同或近似。

因此,为了减少商标查询盲区的负面影响,商标申请人应如何应对商标查询盲区?首先,在确定商标名称和要素后,申请人应当尽快向商标局提交注册申请,因为揭阳商标注册遵循在先申请的原则。申请人提交注册申请的时间越早,越能有效地降低他人预先注册商标的风险。第二,申请商标的申请人尽量不要跟风申请流行词、网络词汇等注册商标,涉及多个类别,但最终由于商标的相似性,许多注册申请被驳回,只有少数注册申请被核准注册。

商标调查的盲区是客观存在的,是不可避免的。申请人只能尽最大努力减少商标查询盲区的负面影响,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商标查询是很关键的一步,但也商标查询盲期也是无法避免的,如果大家对商标知识不了解,那么找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是最好的选择。

随着国际经济与贸易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希望让自己的产品进入美国市场,越来越多的国内外企业选择在美国专利与商标局(USPTO)注册商标。美国对商标的保护比较完善。美国商标有效期也是从注册之日起算10年,美国商标也有连续三年不使用可被撤销的制度。除了这些相同的地方,申请人更需要了解美国商标制度与中国商标制度不同的几个方面。

一是美国采用使用在先的商标保护原则。在美国商标的所有权通常取决于该商标在美国的使用,针对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即使还没有在美国注册商标,但是该商标在美国本土使用很久了,实际使用商标的一方还是优于意向使用的一方。

二是美国非常强调商标的使用。美国商标在申请时、申请后第56年,以及商标续展时都要求申请人提交商标的使用声明或使用证据。接下来,我们再介绍一下注册美国商标的准备工作。申请美国商标的费用比中国商标要贵好几倍,因此知元商标建议提交美国商标申请前的查询就更加重要,USPTO提供了多种非常详细的查询工具,但其实际使用比较复杂,找我司查询比较靠谱。

显著性是商标的内在要义。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对于因缺乏显著性而不得作为揭阳商标注册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商标授权程序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适用该条款的标准一直较为严格,司法审查过程中,法院在大部分情形下似乎也默许了这种做法。根据商标与其所标识的商品的关系,一件潜在的商标可以分为通用的、描述的、暗示的或任意的、臆造的。

通用名称,是指某特定的商品所属种类或类别的名称,不能申请注册为商标得到保护;描述性标志,即描述商品的特点或特性,其一般不能申请注册为商标获得保护,但在证明具有第二含义后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暗示性标志,即暗示而不是描述商品的某种特性,它需要消费者通过想象判断商品的性质,不必证明第二含义即可申请注册为商标得到保护;任意或臆造标志与使用它的商品无关,无需证明第二含义即可申请注册为商标得到保护。

就标志的显著性来看,通用标志永远不可能用来区别来源,描述性标志要求具有第二含义才能成为显著标志,暗示性标志和任意性或臆造性标志被认为具有内在显著性。将上述理论划分对应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内容,通用标志对应于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描述性标志对应于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暗示性标志和任意或臆造标志则不属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形。

然而,问题在于是否具有显著性并不是客观事实的判断问题,而是具有很强主观判断因素的法律问题。但是,实践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是,对于那些并非属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与第(二)项情形的暗示性标志和任意或臆造标志也禁止其注册为商标。例如,对于化妆品指甲油等商品,申请注册小女孩Littlegirl商标,是否属于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对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其直接表示了商品的用途、消费对象等特点,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法院也支持了这种观点。正如前文指出的,显著性的裁判是法律问题,且具有主观性,故不存在绝对真理。不过,值得思考的是,为什么会存在这种相对比较严格的裁判标准?

笔者认为,这与商标授权的思维有关系。一方面,既然是授权,当然也就可授可不授;另一方面,考虑到仅仅是在授权过程中,不授的话,申请人也没有太大的损失。那么,这种商标授权思维与知识产权是私权的论断是否契合,仍有待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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